端砚的历史
唐武德年间(公元618~626年),始开采端溪石。初唐时的砚坑称为龙岩。
唐高宗永徽年间(公元650~655年),中书令许敬宗之女嫁给岭南豪族冯盎之子冯玳,得冯所赠端砚,加上其他礼品,被视为当时最奢侈的嫁妆,惊动朝廷要派御史调查(四百余年后苏轼所见许敬宗砚,乃为传世珍品)。
唐武则天圣历三年(公元700年),武则天以刻有“明合璧,五星联珠”图纹的端砚赐给名臣狄仁杰。狄仁杰受赏赐后得知采砚石工的艰辛劳动,便上奏请武后下旨减去贡品数目。
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,韦承庆被贬高要尉,有人送端砚给他,韦将其置于案上。一年多后,赴任辰州刺史,并退还端砚(此事被作为拒贿先例,记于历代《肇庆府志》)。
宋代,位于星岩后面的北岭山一带的宋坑开坑取石。
宋太平兴国五年(公元980年),进士苏易简将斧柯山坑仔岩之石分为水中石(下岩)、山半石(中岩)、山绝顶石(上岩)三种,说“山绝顶者尤润”,就是说下岩石比不上上岩石,并认为将军山(今北岭盘古坑,又名宋坑)之石不及斧柯山。
宋淳化二年(公元991年),夏四月庚午,免除端州贡砚。
宋元符三年(1100年),兴起贡砚。
宋天禧三年(1019年),丁谓为相,特意安排亲信任端州知州,为他搜刮端砚。
宋康定元年(1040年),包拯任端州知州,任期三年。任职期间,因前任以比进贡规定数十倍数量索取端砚,民间不堪其苦,包拯下令仅取贡数。离任不持一砚,深受端州人民爱戴。
宋治平年间(1064~1076年),坑仔岩开坑采石,并开始往水下发展(米芾《砚史》言:“治平中贡砚,取水月余方及石。”神宗时襄阳人魏泰《东轩笔录》载:端溪砚“岩石取于水底。”)
宋熙宁二年(1069年),著名哲学家周敦颐任广东转运判官兼提点刑狱,发觉“端守杜谘,取砚无餍,人号为杜万石。廉得之,恶其夺民利,因请著令,凡仕于端者,买砚无过二枚,端人甚德之”(万历《肇庆府志》)。
宋绍圣五年(1098年),书法家米芾到端州,所写《砚史》录下当时优质端砚的价钱为一千以上,与米芾同时代的杜绾《云林石谱》,亦记“端石纯品”的价钱为“十来千”。按宋钱千枚兑银一两,十来千值白银10余两。《砚史》还提到下岩石价钱为第一,认为“仁庙以前”(宋仁宗以前)所产端砚,多是下岩石。